轉知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授獎辦法】
詳洽該會網站http://ta.org.tw/
一、 |
宗旨:為提倡「熱愛生命」之精神,並鼓勵在各自領域有具體作為足以實踐事蹟者。 |
二、 |
對象:全球各國人士。 |
三、 |
申請類別: (一)勇敢事蹟:不畏環境艱難或疾病痛苦,而能呈現其勇氣與毅力足資褒揚者。 |
四、 |
推薦辦法:各機關社團、學校或個人均得依據本辦法向本基金會推薦候選人(書面+電子檔資料各乙份)。 |
五、 |
推薦時間:每年三月一日起至六月卅日止。 |
六、 |
評審:由本基金會銘聘社會公益賢達人士五至七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就各地所彙整候選人資料逐一進行初審、派員調查、複審、決審程序評定得獎人選。 |
七、 |
評審與公佈:預定當年十二月上旬初審、次年一月上旬複審、二月上旬決審,並於四月召開記者會公佈得獎名單。 |
八、 |
表揚:熱愛生命獎章由本基金會透過大眾傳播及網路向社會介紹表揚,並編印勵志圖書,介紹優異事蹟,並視個案給予必要獎助。 |
九、 |
領獎:當選人將在次年五月二十五日全球熱愛生命日大會中接受頒授藝術銅雕獎章與當選證書。 |
十、 |
啟示: |
十一、 |
主辦: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電話:02-29178770、傳真:02-29178768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明德路52號3樓、網址 http://www.ta.org.tw、e-mail:ta88@ms17.hinet.net)。 |
十二、 |
附記:熱愛生命獎章除在推薦期間按規定辦理評審外,如發現有特殊優良事蹟者,本基金會應主動遴選,經評審委員會同意後頒授獎章,以資鼓勵。 |